纪检监察
工作职责

 一、遵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学校党委、行政工作要求,制定学校监察工作计划。

 二、加强对监察对象的遵纪守法、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的教育。

 三、检查、纠正监察对象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四、开展教育执法监察,在参与招生、基建项目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规范各类收费、校办企业改制等工作中进行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五、受理本校教职工的控告、检举及来信来访,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六、保护监察对象正确行使自己的职责和权利。

 七、认真完成上级监察机关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