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 第一学期补考的通知
  • 发布人:教务处
  • 时间: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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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教务处

一、公共课考试时间  

学历层次

    课程名称

           考试日期

     高职

数学

2023-10-20  15:30-17:00

   周五

     自考

英语1

2023-10-20  15:30-17:00

   周五

     自考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23-10-20  17:30-19:00

   周五

     高职

简明新疆地方史

2023-10-20  17:30-19:00

   周五

     高职

应用文写作

2023-10-23  17:30-19:00

   周一

     自考

普通话-自考

2023-10-27  15:30-17:00

   周五

     高职

大学英语2

2023-10-27  15:30-17:00

   周五

     高职

普通话/普通话2

2023-10-27  17:30-19:00

   周五

     自考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023-10-27  17:30-19:00

   周五

     高职

信息技术基础

2023-10-19至31日


  注:公共课时间也可安排专业课。

二、专业课考试时间

10月19日至31日,具体科目时段由二级学院考点进行编排,不得占用公共课考试考场安排。

三、补考资格认定

(一)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核不及格(未达到留级标准的),可参加本次补考,补考不得缓考,均按照旷考处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参加补考:

1.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2.考试违纪、作弊及旷考的;

3.补考成绩仍不合格者;

4.不及格课程门数达到留级标准的。

对于被取消考试资格以及考试违纪、作弊、旷考、补考仍不及格的学生,可按照《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规定》申请重修。

(三)补考同正常考核要求相同,不得降低标准。补考成绩不再计算平时成绩,且不得超过60分。

四、考前准备

(一)二级学院需打印各种考务用表、考编、试卷等材料;结合二级学院实际,认真制定考试工作安排、应急预案等。

(二)二级学院需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认真组织考前培训,由主考、副主考亲自负责召开培训会,认真组织全体涉考人员学习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使每位考务工作人员熟悉并掌握考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能正确处理出现的各种情况。

(三)精心挑选符合监考及其他考务工作要求的在职教师承担监考工作。安排必要的流动监考员、场外安全巡逻人员,根据考场数安排一定的备用监考员(备用监考员必须参加考务培训会),对所有考务人员的着装做出合理的要求。

(四)开考前一天各二级学院考点应认真打扫考场卫生,周密检查每一个考场、考务办公室等办公地点是否符合要求。

(五)全体考务工作人员应挂牌上岗,禁止任何非考务工作人员进入考场。

(六)如果二级学院考点内有两栋及以上教学楼作为考场时,每栋教学楼门前都应安排巡考人员。

(七)发布考试通知时间不得少于考前三个工作日。

五、试卷管理

(一)制卷要求

补考试卷统一采用“科目试卷B”所有试卷均由二级学院考点进行整理、保管、打印、分发、回收、批改、封存,程序均需符合保密要求。

(二)试卷印刷

二级学院考点需根据学院补考考试课,填写附件1《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文件汇编》中《试卷印刷表》,于2023年10月13日起将教务处审核无误的试卷送至后勤处印刷。

(三)试卷保密

二级学院须将印刷无误的试卷及时送至符合规定的二级学院考点保密室,进行试卷编排,封存;于考试开考前一天领取试卷至各考点考务办公室。科目考试结束后,二级学院考点需将试卷送至考点保密室存档待评卷。评卷完成后试卷送至卷库(C2教学楼六楼)封存。

(四)试卷批阅

1.评卷组织

(1)各门课程考试试卷的评阅工作,须在各二级学院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凡具备条件的均须实行流水作业,评卷人不少于3人,由课程归属的教研室负责实施。

(2)评卷应在二级学院指定的阅卷地点进行。未经二级学院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试卷带出阅卷地点。

(3)评卷工作原则上在该课程考试结束后的3天内完成。

2.评卷规范

(1)试卷评阅必须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执行。未经批准,评卷人不得擅自更改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评卷过程中要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标准统一、宽严一致。

(2)若评卷人发现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有误,应及时向二级学院负责人汇报,由二级学院召集命题教师和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确认有误后提出更改意见,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评卷人方可按照更改后的答案或评分标准评卷。

(3)试卷一律用红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评判。按照评分标准在采分点处标记,答案正确的记(√),错误的记(×)。

(4)卷面一律打正分。每道大题题首分由其包含的小题得分合计得出,各大题得分需登录至总分栏,总分栏中所得分数由各大题得分合计得出。得分计算要认真、准确,书写要清晰、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5)评卷后要认真检查,防止错判、漏判、得分计算错误。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更正,并在错误处划线,在更正处签名。

(6)在评卷过程中,如发现有雷同试卷,须向评卷组及时报告。

(7)评卷结束后,教师须按要求进行试卷分析,填写《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成绩分析表》。

六、实施考试

(一)考前工作

1.考前20分钟安排工作人员在封闭的情况下对考场逐一检查是否有不明物品,特别是课桌椅、柜子、壁橱等处,如发现不明物品及时向二级学院考试领导小组报告。

2. 每科目开考前20分钟,全体监考人员及其他考务人员应至二级学院考务办公室集合领取试卷。由主考或副主考点名、宣读考试科目和注意事项。

3. 对未能按时到岗的监考人员及时调换备用监考人员参加监考。

4. 监考人员应仔细检查试卷、答题卡、是否有破损,核对试卷、答题卡上标明科目和时间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和时间相同,并核对是否属于本考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主考汇报。

5. 监考人员核对试卷、答题卡无误后办理领卷手续,同时校对时间,看管试卷至考试结束交回考务办公室。监考人员认真检查考场内是否有不明物品,特别是课桌椅、柜子、壁橱等处,如发现不明物品及时向二级学院考试领导小组报告。

6.考务办公室准备好各种考试用品,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7.监考人员进入考场时,着装适宜,禁止携带手机等任何与考务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二)开考前25分钟

监考人员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考场,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核对学生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指导考生对号入座。

(三)考前15分钟监考员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及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态度和蔼,语速适中,减轻考生应试前的紧张心理,为考生创造一个和谐的应试环境。

2.认真检查考生携带的考试文具,提醒考生认真核考试时间、考场和座位号等信息。

3.对迟到的考生要先确定是本二级学院考点、考场的考生后,再指引考生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如在考前可适当安抚考生的情绪。

4.提醒考生注意听取宣读内容。

5.流动监考员应熟悉各考场的分布,引导考生尽快入场。

6.监考人员、考生携带的水杯、饮用水瓶应将商标撕去,并盖好、旋紧盖子,防止试卷、答题卡被水渍浸湿。

7.要严格遵守监考人员职责,监考时必须佩带证件,对考生既要严肃认真,又能热情服务。监考时不擅离职守,不串岗离岗,不携带手机,不吃零食,不吸烟,不打瞌睡,不读书阅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在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四)开考前5分钟,监考人员开始分发试卷。

(五)试卷分发完毕后,监考人员应指导考生清点试卷,在试卷规定的区域填写自己的姓名、学号、班级、专业及座位号。并以醒目板书的形式提示考生“当科考试科目、试卷页数、考试起止时间等。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题。

(七)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再次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在试卷、答题卡上所填写的姓名、学生证号、座位号是否正确,考生本人与学生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是否相符,无误后,监考人员应按照座位号顺序回收试卷,若有问题,立即查明,并报告主考予以处理。

(八)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九)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十)考试过程中

注意事项:

1. 监考人员应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2. 流动监考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持必要的移动频率;

3. 考点主考、督考、纪检监察人员应保持必要的巡考频率,检查各考场情况时,轻声慢步,无特殊情况不进入考场影响考生答题,在考试过程中要对监考人员进行必要的提示和检查,制止发生打瞌睡等现象;

4.考点主考、督考、纪检监察人员必须将自己的手机设置在震动状态,接听与考试有关的重要电话时,注意选择场地和音量,不得干扰考生答题。

(十一)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予以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并当众公布。

(十二)监考人员应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并将考生违规情况和考试情况按要求如实记录。

(十三)每科目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当众宣布离考试结束所剩时间。

注意事项:当众答复考生提出的正常问题及提醒考试还有15分钟结束时,音量、语速适中,避免造成误解。

(十四)每科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要求考生立即停笔。把试卷按照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平放在课桌上,整理自己携带的物品,特别提醒考生将学生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妥善保管好。监考人员再次申明继续答题者按违纪处理。

(十五)监考人员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考场记录单各栏,再次对本场考试试卷进行整理,注意再次检查试卷或答题卡数量、顺序、方向等。之后,先将整理好的考生试卷、答题卡交“二级学院检查验收人”验收合格并签名后,所有考场的试卷、答题卡核对无误后,监考人员方可离开。

(十六)每科目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清理、密封考场。

七、成绩管理

(一) 补考不计平时成绩,学生参加补考,经考试(考查)合格后,成绩一律按60分录入系统,并注明“补考”字样,学分按原课程学分计算。

(二)若学生对某门课程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两周内(遇法定节假日时间顺延,如果是期末考试成绩应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填写《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成绩查询申请表》(附件4),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批准,由二级学院和评卷教师积极配合查阅试卷,将查阅结果反馈给学生本人。如确实有误,报教务处审核后予以成绩更正。

(三)原则上任课教师须在课程考试结束后14日内将学生补考成绩公布。

(四)成绩一经录入,不得随意更改。确因评定有误或漏登、误登等原因造成差错的,须由任课教师写出书面报告,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批同意,报教务处审核后,予以更正。

(五)特殊情况的学生成绩,按如下方式记载:

1.旷考学生成绩登记为“旷考”,绩点-5;

2.考试违纪学生成绩登记为“违纪”,绩点-5;

3.考试作弊学生成绩登记为“作弊”,绩点-5;

4.补考学生成绩登记为“补考”,不得超过60分;

5.重修考试成绩登记为“重修”,不得超过60分。

八、违纪处理

违纪考生均按照《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填写《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试违规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2)《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试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附件3)各三份于考试当天交至教务处。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考务工作要以“平安考试”为目标,努力为广大考生营造和谐安全的应试环境。

2.认真做好考试前、考试结束后的各项工作。

十、提交文件

(一)考前

1.《考场编排表》(附件1文件汇编);10月16日

2.《补考试卷印刷表》(附件1文件汇编);10月13日

3.《试卷批阅表安排表》(附件1文件汇编)。10月18日

(二)考中

1.《2023至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统计表》(群共享文档)每日考试结束后填写;

2.《旷考/违纪考生汇总表》(附件1文件汇编)10月25日与考试结束后分别提交一次;

(三)考后

1.《违规登记表/处理意见书》附件2/附件3,补考结束后提交;

2.批改完成试卷上交存档。

 

附件:1.补考考试文件汇编

    2.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试违规考生情况登记表

    3.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试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

    4.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成绩查询申请表


联系人:考试组织:李  鑫   0991-5901990

     试卷与成绩:古丽迪娜·多纶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