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人:教师工作部
  • 时间: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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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院职称评审制度,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学院制定了《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8日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25号)和《关于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新人社〔2022〕24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人才优先、以用为本、服务发展的理念,坚持按岗申报、公平评审、注重师德、突出贡献,以岗位设置为依据,立足长远,逐步形成符合学院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的职称结构。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业绩导向、服务发展、激励创新的原则,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凡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规定者实行一票否决。重点考察参评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对于教学、科研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坚持职称政策、评审标准、申报职数、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公开;纪委对学院职称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评审公平公正。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苗玉青)、院长(杨建明)担任,成员由纪委监察(罗春娟)、人事处(杨军)、副院长(夏磊)、教师工作部樊静、教务处(胡怀清)、科研处(樊宁宁)、团委(钱娜)及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院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成立基层推荐小组

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行政负责人为基层推荐小组组长,成员不少于2人。负责组织基层职称申报人员的职称晋升情况统计、材料查验、资格审查、民主测评、评议推荐和相关争议问题处理等工作。

(三)建立职称评审专家库

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及要求建立学院职称评审专家库,严格入库条件,加强监督管理,适时动态调整。在评审会议召开前,由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纪委的监督下,从各级别专家库中按拟定学科和人数,随机抽取评委会。

(四)建立职称评审委员会

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组建评审委员会,明确工作职业和评审范围,规范评审程序,加强监督检查。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般由25人及以上组成,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委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其中,担任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担任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且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落实评委会专家动态调整机制,评委会专家调整人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四、评审标准

结合学院发展目标定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需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岗位要求,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按照自治区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教规〔2021〕9号)、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职称评审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1〕48号)号等文件,修订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附件1)《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职辅导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附件7)《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附件8),按照相关评审条件执行。

五、评审办法

学院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采取个人自主申报、基层职称推荐小组测评考核并审核推荐、教师工作部评议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委全程指导监督的方式进行。

、申报及评审工作

一)申报范围

2023年符合申报条件的正式在职人员。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按申报类别和从事专业向相应基层推荐小组提交申报材料:

(1)《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职称申报表》(附件2);

(2)《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职称推荐评审量化赋分表》(附件5)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复印件;

(7)业绩类材料: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实绩、学术技术水平的各类教育教学成果,包括教学成果、智库成果、学术报告、实验报告、项目、著作、学术论文等,但不限于以上形式,以及相关证明、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基层推荐小组初审赋分

(1)各基层推荐小组根据申报人申报职称类型,对照《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附件1《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职辅导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附件7)《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附件8)中的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将符合参评条件人员名单按类别、级别分别填入《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职称申报审查表》(附件3)。

(2)各基层推荐小组按照《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职称推荐评审量化赋分细则(试行)》(附件4)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工作履历、教学业绩、科研业绩和补充赋分部分进行赋分。

(3)各基层推荐小组将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附3(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师工作部审核。

(4)各基层推荐小组将附件5(纸质版)附件2和附件4中所提及个人申报所需证明材料(纸质版)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至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审核签字后,报送至教师工作部复核。

3.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工作履历、教学业绩、科研业绩等量化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各职能部门具体审核内容如下:

(1)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负责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和补充赋分部分进行审核,给出考核评价意见,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

2)教务处负责对申请人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价、教学管理改革和教学业绩部分进行审核,给出考核评价意见,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申请人的受教育程度、任职年限、荣誉奖励及任职职务部分进行审核,给出考核评价意见,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

4教师工作部负责对申请人的普通话等级、教师研修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实践部分进行审核,给出考核评价意见,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

(5)规划处负责对申请人的社会培训部分进行审核,给出考核评价意见,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

6团委负责对申请人的第二课堂(社团)建设情况进行审核,给出考核评价意见,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

(7)科研处负责对申请人的科研业绩部分进行审核,给出考核评价意见,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

4.领导小组进行审核评定

(1)根据各职能部门对申请人的各项资格审核情况进行评定;

(2)根据各职能部门对申请人的量化考核得分情况进行评定;

(3)结合各职能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及量化考核情况,确定最终推荐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网上申报

最终审核通过人员网上申报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实行网上申报。

审核认定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现聘任职称、年度考核等次、支教经历和在职培训等材料,由教师个人在评审表中如实填报。申请人要严格按网报要求填写,不得有含糊的词语,对无填写内容的栏目应注明,不得留有空格。附件材料正向上传,图片清晰,并上传至指定栏目,不得一证多传或,上传与本栏目无关的附件材料。申报流程和其他具体要求,请在评审系统主页查阅申报操作指南(附件6)。

)专家评审程序

从学院或全省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工作规则进行评审。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评审工作要向长期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对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或越级申报评审,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有关部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申报要求

一)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时间9月20日至10月25日。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2023年继续教育按《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号)执行

(三)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和经国家教材委员会审定使用的教材等,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相应版本期限为准,并将期刊编号等信息如实填入职称申报系统。

(四)高等学校推荐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职称评审人数根据学校核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总量空缺岗位数确定,不得占据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数。要站在加强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提高办学治校能力的高度,研究厘清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与教育服务教师的类型内涵,严把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审核推荐关。

(五)网上申报要严格按要求填写,不得有含糊的词语,对无填写内容的栏目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附件材料正向上传,图片清晰,并上传至指定栏目,不得“一证多传”或上传与本栏目无关的附件材料。因上传材料虚假、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等原因,导致3次提交后材料仍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本年度不再受理,相关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本年度按要求做好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信息遮盖工作,申报人员按规定上传材料时遮盖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等涉及个人信息部分,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评审纪律

(一)评委会必须在规定的评审系列、级别、专业和范围内开展工作。凡超越评审权限、扩大评审范围的,其评审结果无效。

(二)评委和同行评议组成员在评审期间,未经批准不得对外联系,严禁和评审对象联系,严禁私自接收未经审查批准的评审材料。

(三)评委会要创造浓厚的民主气氛,充分尊重每个评委的民主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评委会及同行评议组成员施加影响。对操纵、暗示评委会委员、同行评议组成员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授意者及有关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

(四)评委会和同行评议组成员要讲团结、讲大局,恪守职业道德,避免不健康的人为因素影响评审结果。要避免个人成见、门户之见,不搞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不以个人好恶和感情取人。

(五)评委会成员、同行评议组成员及评委会工作人员当评审本人的亲属时,一律实行回避。

(六)评委会及同行评议组成员必须积极负责地承担安排的评审任务,按要求对审核的材料进行签名,按时出席评审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凡无正当理由不承担分配的评审任务,或无故缺席,或连续两次不出席评审会议者,要予以调整。

(七)评委会委员和同行评议组成员在年度任期内不得向他人透露其委员或成员身份,不得向外泄露其他专家的有关情况;严禁传播和泄漏答辩、评议结果及评审过程中的个人发言、争议问题、评议意见的内容和表决情况;不受理评审对象或其他人员对上述内容的咨询。

(八)同行评议组成员和评委会所在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如实记录评审意见,完善有关手续。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及有关规定的,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申诉

学院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职称评审工作,并负责接受和处理职称评审工作的各类申诉。

、其他

(一)评审工作的具体程序,本方案没有明确规定的,参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方案如有变化,须经学院相关程序审议通过,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省人社厅备案;

(三)本方案于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8日

附件:1.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2.《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职称申报表》

3.《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职称申报审查表

4.《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职称推荐评审量化赋分细则(试行)

5.《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职称推荐评审量化赋分表》

6.《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职称评审申报业务操作指南》

7.《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职辅导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8.《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