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评估的通知
  • 发布人:教务处
  • 时间:2023-11-15
  • 点击:318
  • 来源:教务处

为使教学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及时发现和处理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更好地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做出客观评价,激励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依据《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检查实施办法》《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特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评估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估目的

教学评估的结果是评价教学工作各环节的依据,是考核各教学单位和教师个人开展教学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通过评估发现问题,切实采取措施改进教风、学风,改进、完善教学和各项管理及服务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教学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教务处、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行政工作人员组成,组织开展覆盖全校任课教师的教学评估。

成立二级学院(部)教学质量评价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学院副院长、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组成,组织开展覆盖本二级学院(部)所辖教师的教学评估。

三、工作安排

(一)学生评教

1.学生评教的主体为我校全体中职、高职、自考在校生,至少应有修读该课程的2/3以上人数参与对该课程的评教。

2.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教师评教结果取教师任教课程评教成绩平均值,学校将课程评教成绩汇总后及时向各教学单位反馈。

3.学生评教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教学态度、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方式、教学考核、教学效果等方面,评教指标体系由学校统一制定。

4.评教具体安排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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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师评学

教师需对本人所授课程的学生学习状态进行评价,并认真填写《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评学表》(附件1),交由班级所在学院汇总至《XXXX学院教师评学汇总表》(附件2),于11月24日18:00前将纸质版附件1、2交至教务处。

(三)院级督导评价

1.评价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

(1)现场听课,包含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小组评课、不少于5人的同行互评;

(2)教学组织过程,如教学准备、教学实施、课后辅

导、作业批改等方面;

(3)教学效果,如课程考试成绩、学院认定的各类比赛竞赛成绩等;

(4)教学信息反馈情况,如学生座谈会、教学检查等方面;

(5)专业能力,如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项目建设等方面;

(6)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的其他考核方面。

各二级学院(部)形成本部门自己的评价标准。

2.开展时间:11月20日—12月8日

3.各二级学院(部)于12月8日18:00前将本部门实施方案、评价材料、评价结果等资料交至教务处。

(四)校级领导督查

1.检查内容

检查二级学院(部)教师的到位和开课情况,教学进度的执行情况,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抽查主要课程的教学质量,教学秩序,本学期教学资料收集整理情况,期末考试准备及进行情况,下学期课程安排落实情况等相关内容。学校教学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细化检查要求。

2.具体安排

(1)实地察看、调阅资料:11月27日-12月1日。

(2)师生座谈会:12月4日-12月8日。

(3)推门听课:11月27日-12月15日。

四、检查结果

(一)检查结果于12月18日由教务处汇总并予以公布。

(二)检查结果是作为教师参加评优、评奖、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教师教学检查结论采取百分制计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个等级。

优秀:评价分数90分以上且列在评价总人数的前30%;

良好:评价分数75分以上且列在评价总人数的前70%;

合格:评价分数60分以上且列在评价总人数的后30%;

不合格:评价分数60分以下,或因其他原因被界定为不合格。

(四)各二级学院(部)应认真分析检查结果,对于检查结果为合格的教师,本人要写出书面分析、改进提高的期限及措施,由开课单位会同教师所属单位安排对其进行一对一帮扶。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由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暂停其授课资格。

 

附件1:《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评学表》

附件2:《XXXX学院教师评学汇总表》

附件3:《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同行教学评价表》

附件4:《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校级领导教学评价表》

附件5:《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评价统计表》